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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沧州金驰嘉茂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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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二路以南、通二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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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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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监察六科 |
执法人员:王泽动、耿金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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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6年3月12日 |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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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安全管理资料、2#罐区、甲类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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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
2、2#罐区洗眼器防尘帽未盖; 3、甲类库房南侧消防箱内新购置消防带未拆封。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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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
于2026年4月3日进行了复查,该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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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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