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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沧州宏鑫瑞达脚手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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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河北省沧州沧县张官屯乡刘辛庄村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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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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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监察四科 |
执法人员:刘金祥、崔玉良、保广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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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5年10月23日 |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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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 会议室(责任制、应急预案和演练、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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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
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缺少《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内容; 2、未在生产作业场所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和内部报告奖励公示牌; 3、生产车间北侧中部一配电箱被杂物阻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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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整 改情 况 |
经复查,该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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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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