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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合电(河北)电工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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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沧州市河间经济开发区建设北大街与诗经东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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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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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监察三科 |
执法人员:贾宁 、 林晓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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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 |
检查方式:计划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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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生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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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
1、生产车间退火炉处配电箱前未设置绝缘胶垫; 2、生产车间二氧化碳气瓶存放处未设置防倾倒措施; 3、生产车间台钻岗位处未张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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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
经复查,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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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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