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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河北博伊德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2-24   来源:

被检查单位:河北博伊德化工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大队:监察二科

执法人员:石健、姜爽

检查时间:20261月22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检查场所:氮气压缩机房、环氧丙烷罐区、中控室

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检查当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已组织制定2026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已按规定提取2026年安全生产费用,第十九轮沧州市危化品专家委员会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毕,已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已按要求为从业人员投保安责险,另外发现以下问题隐患:

1、氮气压缩机房氧含量报警仪未处于适用状态(故障);

2、2026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缺少异常工况处置和“反三违”培训内容。

问题隐患整改情

2026年2月4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该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