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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沧州新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1-15   来源:

被检查单位:沧州新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海防大街南疏港路北海防路东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大队:监察

执法人员:马超飞、林晓熙

检查时间:2024年12月10日

检查方式:计划执法

检查场所:料场洗车台水池循环水冷却塔脱硫脱硝区造球区高压配电室

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1、料场洗车台水池进出口安全警示标识褪色;2、循环水冷却塔区域水管道缺少介质流向标识;3、脱硫脱销现场安全警示牌按黄蓝红绿顺序悬挂;4、造球区域天车滑线两侧未安装指示灯;5、高压配电室玻璃钢绝缘梯防滑脚垫破损;6、高压配电室通往PLC室门向高压配电室方向开启。

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经复查,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