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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巨龙钢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1-14   来源:

被检查单位:巨龙钢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青县东环路102号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大队:监察一科

执法人员:刘景辉、潘兴业

检查时间:2024年01月24日

检查方式:省厅执法交办

检查场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风险信息台账,检查车间、油漆库

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1、制管车间地下液压站内漏油未清理(企业点检表显示现场无积油漏油);
2、制管车间配电室内通往室外的窗户未设置密目网;
3、制管车间变压器室内未设置挡油设施;
4、制管车间配电室内未配备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5、制管车间室外龙门吊大车极限导轮缺失;
6、防腐车间voc区域压缩空气储罐涂色为绿色,涂色不规范。

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经复查,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