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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沧州柏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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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沧州市沧州经济开发区黄河东路6号办公楼配楼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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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 监察六科 |
执法人员:耿金夺、徐天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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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执法检查 |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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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2025年7月21日 |
处罚时间:2025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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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冀沧)应急罚〔2025〕察六0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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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1、沧州柏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任丘至黄骅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河间段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管道及任丘段任丘首站场站已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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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
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九十八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十七项中一般情形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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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处罚决定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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