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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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对照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沧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信息公开工作。将市安委会、安委办及局机关制定出台的非涉密文件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机关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针对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为在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当中承担的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责任,明确咱们信息员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并纳入到对各科(室)工作目标和年终考核当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43条;在沧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78条,其中公文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07条,行政许可栏目发布信息45条,本地动态栏目发布信息335条,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2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 维 持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维 持

 结

总计

其他

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对《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沧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所规定内容进行公开时,存在公开内容缺项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结合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公开的重点内容,明确公开责任。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力度,完善和落实公开工作会商制度,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建设、管理和创新,扩展公开途径,发挥信息的舆论引导作用,增强信息吸引力,扩大群众知晓面。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技术精的公开工作队伍,带动全系统人人注重公开、人人参与公开、人人会用公开,形成公开工作的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