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年度报告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

截至20181220,沧州市安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314条。其中,除在沧州市政务网发布信息外,本单位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36条(公文公告栏目发布信息271条,本地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60条,县市安全发布信息653条,行政许可栏目44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安全生产政策类共6条。《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沧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沧州市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沧州市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沧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沧州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

2)全年共发布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分析8条,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开事故调查报告3条,《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白庄子村“1·22”仓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宏宇·亚龙湾西区BZ1#施工工地“4·1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白庄子村“1·22”仓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3)发布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公告9条。

4)危险化学品名录在国家局网站公布,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平台由省局统一管理。

5)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95条,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执法检查信息182条。

6)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15条,安全提示全年共计80658条。

7)发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信息公开与事故防范双促进

利用单位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将局市安委会、安委办及局机关制定出台的非涉密文件全部在机关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在网站设置专栏,公开单位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法规了解,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从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各科(室)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名信息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政务公开工作必须由其按时完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并纳入到对各科(室)工作目标和年终考核当中。

(三)特别做好生产安全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51号)文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