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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6/0016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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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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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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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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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0日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沧州市安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79条。其中,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除在沧州市政务网发布信息外,本单位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33条。其中:公文公告栏目发布信息289条,本地动态栏目发布信息90条,县市安全发布信息209条,行政许可栏目45条.
2、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内容范围,发布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反映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内容4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各科(室)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名信息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政务公开工作必须由其按时完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并纳入到对各科(室)工作目标和年终考核当中。
完善载体建设,在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机关网站的同时,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改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性。加强了网站科学管理和内容维护,将我局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重要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努力创建人民满意服务型机关,树立安监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特别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51号)文件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