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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8日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沧州市安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16条。其中,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除在沧州市政务网发布信息外,本单位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45条。其中:公文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03条,本地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3条,县市安全发布信息258条,行政许可栏目51条,安全生产简报52条,安全分析12条,“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信息43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71条,办事指南5条,安全培训信息7条。

2、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内容范围,发布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反映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内容5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沧办发〔201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4108号)和《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4111号)的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我局《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各科(室)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名信息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政务公开工作必须由其按时完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并纳入到对各科(室)工作目标和年终考核当中。

(二)特别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

真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51号)文件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