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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乐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7-30   来源:

被检查单位:乐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大队:监察二科

执法人员:石健、焦立坤

检查时间:20257月18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检查场所: 甲苯储罐、中控室、卸车区

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1、公司中控室SIS系统中甲苯储罐低限设定与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要求不符(该公司SIS 系统中甲苯储罐低限设定为 0mm,安全验收评价中要求低限联锁为 100mm);

2、P3031084甲苯泵气源启动阀门关闭,未处于适用状态;

3、罐区北侧应急物资柜内部分药品过期;

4、储罐区域设备测厚点在设备上未标注

问题隐患整改情

2025年 7 月 30 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该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