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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河北恒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3-17   来源:

被检查单位:河北恒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址:任丘市议论堡乡孙家务村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大队:监察二科

执法人员:杨磊、谭靓洁

检查时间:2025311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检查场所:南车间

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检查当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问题和隐患。

问题隐患整改情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