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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开(2025)

发布日期:2025-12-03   来源:

为全面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提高社会各界关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浓厚社会氛围,有效助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布2起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6月,沧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沧州市运河区加油站在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放置可燃性物品。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督促运河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调查核实,确认群众举报属实该生产经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运河区应急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加油员给予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案例2025年7月,南皮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南皮县加油站加油员违章操作直接向塑料桶中加注柴油。南皮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确认群众举报属实。该生产经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南皮县应急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加油员给予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南皮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