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提高社会各界关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浓厚社会氛围,有效助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布2起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6月,沧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沧州市运河区某加油站在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放置可燃性物品。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督促运河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调查核实,确认群众举报属实。该生产经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运河区应急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加油员给予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沧州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案例二:2025年7月,南皮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南皮县某加油站加油员违章操作直接向塑料桶中加注柴油。经南皮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确认群众举报属实。该生产经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南皮县应急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加油员给予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南皮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